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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全校各级党总支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节”期间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中秋、国庆两个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严格执纪,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立规矩、明红线,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全校各级党总支以及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崇廉尚俭,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继续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三、严格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全校各级党总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确保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问题严重的二级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通知》要求坚决落实。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