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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科研奖励的相关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25 [浏览次数]:

为鼓励学院教师更好开展科研、产学研、学科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学院更好发展。

1)对于学院教师科研积分在学校的统一积分标准下,学院奖励分为两类,一类为论文、专利等相关积分,学院按照学校积分的10%予以奖励;另外一类为项目积分(只包括有到账经费的项目)学院按照学校积分的15%予以奖励。

2)对于学科建设项目,包括楚天学者设岗学科、楚天学者、工程硕士点申报、一流学科建设、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申报等以学院为单位申报的学科建设相关项目,学院按照1000元/项对申报负责人完成申报进行奖励,若申报成功再奖励4000元/项。学校若有奖励,将作为学院年终绩效,进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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