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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4-08-25 [浏览次数]: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硕士点申报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团队的管理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团队是指经过学校、学院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科研团队和重点实验室(学院目前成立有:电力电子技术科研团队、信息处理技术科研团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科研团队和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科研团队是学院进行科学研究的载体,通过科研水平的提高来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学术梯队的建立,不断提高我院的科技创新、开发、推广能力,提高学院的学术地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职责

1)执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执行上级下达的科研计划,完成各专业、各层次的本学科科研任务。

3)拟定本团队科研工作计划,科研工作总结,科研、产学研及学科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科研任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产学研、学科竞赛等方面的工作每年年底要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连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一并学院备案。

4)制定科研落实任务计划,按以科研团队为中心的原则将科研任务落实到个人。

5)承担对学生的学科竞赛培训等有关工作。

6)组织开展教师参加校企合作、学术交流、学术研讨等有关科研活动。

7)制定本团队科研、产学研、学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地改进科研工作。

8)申报科研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9)制定团队人员的培养计划和科研团队进人计划。

10)参与组织对团队内人员的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11)负责本团队的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12)参加校内外政治、文体、各种会议等集体社会活动。

13)建立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资料档案。

14)承担并完成学院下达的其它相关各项任务。

三、考核办法

1)科研实行团队考核,即科研团队科研工作量整体完成任务后即视同完成。年末团队各成员科研成果可归属其所在科研团队考核计量。

2)学院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对科研团队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年度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科研机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指标着重考核1-7等七个指标(见附件1

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2)。

评估结果如下:为A者,定为优秀;为B者,定为良好;为C者,定为合格;为D者,定为不合格。

四、奖惩办法

1)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应采取必要的改进调整措施,同时按照未完成任务的比例扣除科研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成员考核年度的部分年终绩效科研团队中个人如果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则不予扣除。

2)对于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科研团队,按照超额完成的比例奖励相关年终绩效。奖励部分由各科研团队根据个人的完成科研任务情况进行再分配。

3)具体奖励和扣除标准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完成学校科研任务的比例情况,制定相关标准。

附件1: 科研团队考核指标:

指标

内容

A

B

C

D

1

市厅以上科研项目(项/年人均)

1

0.5

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未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2

科研经费(万元/年人均)

2

1

3

科研论文(篇/年人均)

2

1

4

SCISSCIEICPCI-SSH收录(篇/年人均)

1

0.5

5

成果推广应用经济效益(万元/年人均)

2

1

6

市厅级以上成果奖或授权专利、成果鉴定(项/年人均)

1

0.5

其中:省级以上奖励或发明专利、成果鉴定(项/年人均)

0.5

0.3

7

学术交流(人次/年)

3

2

说明:

l B类必须同时满足1-6中的4个指标的最低要求+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l 学院下达的各科研团队应完成的科研任务见附件2科研任务分解表。


附件2:各科研团队科研任务分解:

单位

发明专利申报数

到账经费

技术成果转化数

双百工程参加人数

社会服务

知识产权培训

电信学院

30

129.27

2

2

0

30

电力电子技术科研团队

8

26.88

1

1

0

8

信息处理技术科研团队

8

27.456

1

1

0

8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科研团队

7

39.47

1

1

0

8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7

23.452

1

1

0

8

本办法自20191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