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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术交流的相关规定

[发表时间]:2024-08-25 [浏览次数]: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术交流的相关规定


为鼓励学院教师开展学科建设相关工作,更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院鼓励各位老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参与对外学术交流。

对于邀请的校外专家,如属于下列八类专家中的专家,学院年终将按最高 1500元/人次对邀请人予以补贴,用于专家的相关开支。邀请的其它类别专家按照学校科协提供的相关标准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学院不再额外进行奖励


八类专家名称: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长江学者

4)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5)“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科学家

6)“国家万人计划”入选专家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

8)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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