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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规范

[发表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

实验室工作规范

一、实验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好室内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二、实验工作人员开机工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工作时不得离开工作室,  

下班时应认真检查设备。

三、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开机操作设备。

四、大型、精密设备及强电设备(如影视制作、媒体制作、电工电器、金工实习等)要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有误操作。管理人员应随时跟踪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使用记载,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或妥善处理。

五、对于大型精密设备的随机资料(如说明书、相关软件、光盘等),相关管理人员应

收集编目存档备查,工作移交时一并移交。

六、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带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工作室。控制室、媒体制作室、电工、

金工等工作室内严禁打牌、干私活或其它娱乐活动。

七、实验室内一切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借出、拿走。

八、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关好门窗、电源,并与楼层值勤人员做好安全

交接工作。

九、具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工程训练、强电等)可参照本规范按特殊要求细则执行。

十、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坏、丢失的相关人员,将按学校或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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