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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

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实验教师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积极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相关管理工作,保持实验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二、各实验室的教学设备是按一定实验要求组合和摆放的,进入实验室上课的实验教师不得让学生随意挪动位置和改变组合,如果因教学需要确实需挪动或改变组合,应在课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否则,实验室不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进行。

三、实验室上课安排,严格按排定的实验课表上课,对无故不按时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不重新安排时间补课,任课教师不得强行要求管理人员另行安排时间。

四、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的,应持有有效的调课单经实验中心办公室主管人员调课备案。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在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如调试设备等),保证上课能按时进行。课后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检查整理等工作。在上课期间,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处理课间的突发事件并上报。

六、实验室属学校公共教学场所,任课教师应协助管理人员加强课间管理,实验室上课的学生必须积极遵守学校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挪动室内任何设备。室内严禁吸烟、吃瓜子、乱丢纸屑等东西,着装要求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七、实验课堂记载和设备运行记载是为加强课间的实验教学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对设备进行跟踪调查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任课教师应协助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实验课堂记载和督促学生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载。

八、对实验教师不按排定的实验课表上课或无故要求补课、换课者,将按教学事故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对实验教师虽按排定的实验课表上课,但不履行上实验课职责,而是学生在无实验教师状态下自由实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上课并按教学事故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上课学生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而造成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报学校或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停课或设备运行故障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因实验教师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停课或设备运行故障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实验教师的责任。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前准备

一、实验课前必须充分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

二、写出预习报告,包括实验目的、步骤及结果等。

实验室要求

三、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学校统一的上课时间,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打闹、大声喧哗等。

四、着装整齐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实验室。否则,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实验室。

五、未经允许,不得带与实验无关的同学或其它人员进入实验室。

六、尊敬师长,服从安排和指导。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得随意

操作设备。

实验进行

七、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守则,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精心操作、认真思考。实验记录应做到真实、准确、可靠。

八、实验过程中应爱护设备,公用设备、材料用后立即归放原处,不得擅自改变设备位置,更不得拆装设备或分解设备组态。

九、如果遇有仪器出现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待分析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复实验。对不服从安排,私自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要严格按管理办法赔偿。

十、保持实验室安静,实验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十一、实验过程中,应保持桌面、地面、水槽、仪器整洁。不得将有腐蚀性液体洒到设备上。

实验完成

十二、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载,协助实验人员做好实验日志。

十三、将实验原始记录交给教师审阅、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不合格者,应重新补做。

十四、整理实验台面及仪器,清倒废弃物,协助实验人员打扫实验室卫生,检查水、电开关情况,关好门窗。

十五、实验室所用工具、材料等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六、具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工程训练、强电等)可参照本守则按特殊要求的实验细则执行。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加强实验设备在用期管理,就是要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二、要建立健全的帐物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定期与学校设备管理部门(一年)和本实验室各分实(一学期)核对帐、物,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守工作岗位。在实验进行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于一般设备要做到随时保养和维护,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精密、贵重仪器,要建立系统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仪器出厂的各种技术资料,使用维修记录等,使之成为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对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作相应处理。

四、要重视设备功能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精密、贵重设备,实验中心以及各实验室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发利用设备的各项功能,使之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

五、凡属本实验室的设备、低值品、材料都是学校的财产,未经批准,不论情况如何,任何人不得将其拿出实验室,更不得长期占用或变为私有。

六、凡本实验购置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无论经费来源如何,一律验收进库,入帐,实行统一管理。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材料、工具、设备等,使用人必须办理一定的领、借用手续,报领导批准后方能领出,否则管理人员应拒绝其借、领。

八、学校内部借用设备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并按期归还。

九、在校内、外实习,教师有组织地进行协作或有计划地承担课题等,确需将设备带出实验室外使用的,必须办理一定的借用手续,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报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使用后迅速归还。

十、校外单位借用设备,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办理严格的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否则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并收取一定的占用费。

十一、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但因特殊情况或因第九条情况需要外借时按如下办理:

属实验室固定工作方式的精密设备一律不外借,其使用只限于规定的实验工作室内。

属流动工作方式的设备,除具有使用设备的环境条件和熟练合格的操作人员外,必须经过使用负责人的同意,主管领导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方能借出,但在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并填报使用情况报告单。

十二、为了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实验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在用设备的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各项管理办法、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而造成设备、工具、材料的损坏,丢失的当事人或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一律按学校有关丢失、损坏赔偿实施细则进行赔偿。

十三、本办法如与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相矛盾的,以学校管理制度为准。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这部分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完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二、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随机的各种文字资料、软件光盘及设备技术卡片等。

三、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四、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使用,能用一般仪器设备达到实验目的,则不用高精密仪器设备,做好合理使用。

五、仪器设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面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

六、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但确因工作需要,除要有具备仪器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外,按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执行。

七、加强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八、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审批后酌情处理。

九、管理人员队伍力求稳定,调离时必须办理账、物、卡及技术档案的移交工作。

十、对于违反各项管理办法、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而造成精密、贵重设备损坏,部件丢失的当事人或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将作为重大责任事故报学校严肃处理。

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材料的范围

低值耐用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人民币在 800 元以下(不含 800 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器材等。

低值易耗品:指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耐用 期在一年以上,但价格在人民币在 200 元以下的仪器、工具、量具、器材等。

实验材料:指一次使用后消耗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如各种原材料、元器件、试剂等。

二、计划与采购

实验室所需材料、低值、易耗品应在学期结束前编制下一学期的购置计划,经实验教学中心审核会总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特殊物品需另行采购的,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另行采购。

实验教师应协助和参与实验室所需材料、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实验室应按实际教学需要编制计划,做到计划有依据,避免积压浪费。编制计划时应详细填写物品的名称、规格或技术参数、数量、用途及使用时间,对不清楚的地方应在用途上作技术描述。

三、验收保管

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人员负责入库、建帐、保管与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实验室购进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应由实验人员或实验教师协助管理人员及时认真验收入库。验收时应根据审批的购置计划注意质量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办理退、换等手续。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账。

管理人员对购进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要分类建帐管理;对低值耐用品,要建帐、建卡管理,并定期检查核对,保持帐、卡、物相符。

四、使用管理

低值耐用品领用由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审查,保管人员负责办理领用手续。低值耐用品借出必须经实验中心相关负责人批准, 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借还手续方能借出,并及时归还,若损坏、丢失均相应管理办法处理。

材料、易耗品应按实验要求领用,确保使用合理,避免浪费。管理人员应有详细的材料、易耗品(分类)领用登记记录。

低值耐用品账目和领、借用登记应每学期校对一次帐、物,确保帐物相符。材料、易耗品应经常不定期检查,学期结束应逐项详细盘点, 做到月清年结,帐、物相符,年终应有购置使用情况报表,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研究解决并将情况上报。

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管好、用好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反对铺张浪费。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管理与使用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

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档案在实验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教学、管理、建设和开展实验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实验室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如实验室建设、改革文件;政府有关法规文件;管理制度、重要技术资料;实验、实习记载等。

二、实验中心应有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目、存档等工作。

三、实验中心领导要认真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实验中心办公室应督促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教师和相关人员及时将自己在工作中形成的符合建档立卷的文件材料交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工作严谨求实,努力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文件材料应在收集齐全完整后于次年年头整理组卷,归档完毕。

五、实验室档案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图、表清晰。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实验室档案管理应积极使用纸质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六、实验室档案基本内容

1.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

上级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管理文件;实验室建设审批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文件;本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如课程安排、各种实验记录、各类学生上课情况记录、学生成绩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工作评估;实验室基本情况(如房间数、面积、环境条件等各种技术资料)及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报表;实验室的开放、对外服务;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及成果;实验教学运行及实验室大事记录。

4.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资产情况;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和跟踪记录;低值、易耗、实验材料进库、领用记录;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等。

5.实验室人员考核、奖惩等情况。

6.其它方面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成果鉴定、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获奖情况);培训计划及实施效果(包括各类竞赛及获奖情况);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等。

七、实验室工作档案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和与设备共存三种。学生上课情况、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至学生毕业后一年;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八、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时,必须办理一定的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对丢失或损坏档案资料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科研实验室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建档立卷管理。

十、实验室档案管理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